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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禁用瓶装液化气,“城管+社区”联合除隐患

 

5月29日,记者获悉,近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阳新村执法中队收到投诉,辖区某小区存在居民在住宅性质的半地下室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情况。随后,该执法中队联合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东风社区以党建为引领,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立即对该小区的地下室的用气情况展开了全面排查。

由于气态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1.5 至2倍,一旦发生泄漏,会往低处走。而地下室低于室外平面,且通风条件普遍较差,泄漏的液化气极易在地下室积聚,当积聚到爆炸极限(1.5%-9.5%)时,遇上火星就会发生爆炸,其危害程度极大。同时,地下室湿度较高,高湿度环境会对金属部件和燃气设备造成损坏,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也可能因受潮而产生腐蚀,会增加泄漏的风险,进而引发安全事故。执法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与小区物业一同对全小区的地下室进行排查。执法人员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相关规定,对正在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居民下达行政执法事前提示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储存瓶装液化气,马上送走气罐。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您和家人、邻里的安全,请勿在地下室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通过本次排查,有效打击了地下室内违规使用液化气罐的现象,提高了居民的安全意识,后续巡查发现全小区的地下室已全部不再使用瓶装液化气。该中队以一队一品服务型执法模式为依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将持续加大瓶装燃气检查力度,将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此类安全隐患,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文章来源:大象新闻     大象新闻记者 夏萍 通讯员 通讯员 陈耀楠